主要為陷入刑事困境的公民提供刑事專項法律咨詢服務、刑事風險防控服務、刑事辯護服務、刑案訴訟代理等法律服務,主要業務涉及:
※ 在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;會見犯罪嫌疑人,提供法律咨詢,代理申訴、控告;申請變更強制措施;向偵查機關了解案件有關情況,提出意見;
※ 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:查閱、摘抄、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系鑒定材料,會見犯罪嫌疑人并與其通信,調查和收集與案件有關材料,提出辯護意見;
※ 擔任公訴案件一、二審被告人辯護人:查閱、摘抄、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,會見被告人,調查和收集證據,依法出庭質證,發表辯護意見;
※ 擔任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: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,代理被害人出庭質證,發表代理意見;
※ 擔任自訴人的代理人:代理自訴人出席庭審,發表辯論意見;
※ 擔任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:擔任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質證,發表辯護意見;
※ 擔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:代為起草附帶民事起訴狀或答辯狀,進行調查取證,參加庭審,舉證質證,進行辯論,發表代理意見;
※ 擔任刑事申訴案件申訴人的代理人:代為起草、審查申訴狀,審核控辯雙方已經提交的證據,申請補充調查取證,提供法律建議,如進入審判監督程序,按照原審程序進行辯護或代理;
※ 在死刑復核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;
※ 為遭到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法律咨詢,代理申訴、控告;
※ 擔任專項法律顧問,為企事業單位預防或減少經濟犯罪的發生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。